河南杞县法院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,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,使这一制度在河南法院系统率先实施。
7月1日,杞县法院首先公布了《关于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的暂行办法》。《办法》在强化合议庭功能的基础上,突出了主审法官在合议庭中的主导地位,使主审法官的职、责、权相一致,审理案件真正做到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。对主审法官办错案,实行错案责任追究。
为使主审法官负责制得到落实,经院长提名,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,对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的40名法官进行了主审法官资格确认。同时,该院又出台了《关于改进审判工作的若干规定》、《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》、《关于廉政纪律的规定》等一系列措施,在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主审法官的执法行为。